特尊积分 · 公告

关于 2026 年度会员推广服务费比例的公告

会员推荐会员 · 会员推荐商家 · 会员跨店

一、公告事项

经特尊积分管理中心核定,现就会员推广服务费比例事项公告如下:

项目比例区间2026 年度执行
会员推荐会员推广服务费1%—10%10%
会员推荐商家推广服务费1%—10%10%
会员跨店推广服务费1%—10%10%

二、口径说明

三、计算口径

推广服务费的计算基数,为平台就该项消费实际收取的技术服务费,以平台实际到账并已完成对账的金额为准。计算基数不得写为消费订单金额、交易额或消费额。

订单发生退款、撤销、无效,或平台技术服务费未实际收取的,该笔订单不计入计算;已计入并已支付的,在下一结算期冲回。

四、其他

特尊积分管理中心

2026 年 10 月 3 日

本公告与客服帮助中心同步发布,内容以平台最新公告为准。